索 引 号:
005692026/2022-00015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机关:
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4日
标  题:
​ 示范区林业局关于网络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制度
示范区林业局关于网络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制度
    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办网、文明办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中央及省委网信办关于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工作的统一安排,本着切实履行网站主体责任,畅通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信息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网站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广大网民监督。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官方网站首页标明举报投诉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链接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河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三、设置网络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机构。受理处置部门设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办公室,负责网络举报投诉信息的审核受理、协调处置、答复报告工作,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协助完成举报信息处置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391-6913100。举报投诉邮箱:jylybgs@126.com。负责人:王瑞静。

四、举报信息受理范畴。在本网发表和上传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制度、违反国家利益、违反公民合法权益、违反社会公共秩序、违反道德风尚等方面底线的。

五、举报信息受理流程。网站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记录举报内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信息;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网站工作人员定期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

六、举报信息处置流程。1、办公室根据举报信息,对举报内容进行细化分类、甄别核实。2、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办公室协同信息涉及的相关科室或二级机构协商应对方案及处置措施。3.根据第一时间原则,立即采取撤销、修改、删除、作废、发布权威信息等方式采取处置措施,处置结果及时向举报者反馈。4、对较重大有害信息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局领导,并请示市网信部门,及时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5、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6、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7、举报信息、受理过程及处置结果等资料,及时整理存档备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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