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下简称《条例》,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指南。

一、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索引号 信息内容 公开形式 生成日期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2.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2)权责清单;(3)应急管理;(4)公告公示;(5)建议提案;(6)预算决算;(7)人事招录;(8)决策预公开;(9)规划计划;(10)政府采购;(11)政策解读;(12)行政给付;(13)行政许可;(14)行政处罚;(15)“双随机、一公开”;(16)其他类型;

具体信息可参见济源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条例》规定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lyj.jiyuan.gov.cn/)。

2.微信公众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政务微博(新浪微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方式。

3.本机关设立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西段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一楼大厅、林业局办公室306设立信息公告栏。

开放时间: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391-6913100

联系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391-6913100

传真号码:0391-6913102

通讯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西段

邮政编码:459000

电子邮箱:jylybgs@126.com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济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寄至济源市黄河大道西段林业局办公室,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2.当面提交。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济源市林业局三楼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

3.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至0391-6913102,发送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4.网上平台。通过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市林业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登录账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5.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到jylybgs@126.com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

(三)申请答复

本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涉及信息处理收费情形,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2.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3.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政务咨询、信访举报、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等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范围,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办公室

受理咨询电话:0391-6913100

传真号码:0391-6913102

通讯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西段

邮政编码:459000

电子邮箱:jylybgs@126.com(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二)申请方式”提出申请)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45。此外,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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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 电话:0391-69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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