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26/2014-0000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林业局
发文字号:
济林〔2014〕15号
标  题:
济源市林业局关于积极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切实加强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4-02-21
发布日期:
2014-02-21
济源市林业局关于积极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切实加强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关于积极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切实做好春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林保〔2014〕29号)要求和省政府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随着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每年都有大量候鸟在我市栖息越冬,为不法分子破坏和捕杀野生鸟类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春季也是野生鸟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要疫病的高发时期。近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在浙江、广东等地持续发生。各有关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切实做好候鸟迁徙期间各项保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二、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救助和疫源疫病监测及应急值守工作

    一是针对春季候鸟迁徙停歇地水面冰层未融化、食物缺乏等问题及时组织投食救助,防止出现候鸟因缺食无力迁飞、大量死亡现象,对发现的伤病个体要及时上报组织救护,待其恢复后尽快放飞。二是要积极开展鸟类巡护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在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停歇地、迁飞通道、栖息地、集群活动区及沿黄河的重点湿地,安排专门力量开展巡护、监测。各有关单位要确定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责任范围、时限阶段、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认真填写济源市鸟类等野生动物分布和保护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并于3月1日前报送至市林业局(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林业局313室,<A h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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