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26/2020-00045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机关:
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2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关于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关于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年初,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当时,有个别专家推测此次疫情可能与动物传人有关。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2020年8月16日,河南省林业局、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财政厅等8厅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林〔2020〕127号),2020年8月20日,河南省林业局又下发了《关于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退出处置工作,保障养殖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我们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精神,起草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关于做好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的通知》(济管林〔2020〕90号)。

二、主要内容

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提高认识,全力配合本辖区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需要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把养殖企业(户)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积极配合,一律不得由养殖企业(户)擅自放生、灭杀或遗弃,我局将实时跟踪各镇退出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部分: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示范区财政补偿资金。通过前期摸底调查,济源需要退出的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有果子狸、蓝孔雀两种,结合河南省禁食类野生动物处置补偿参考价格,果子狸成体1只1500元、幼体1只1000元,蓝孔雀成体1只900元、幼体1只400元,济源拟按照此标准进行补偿。本次补偿资金需专款专用、实事求是。省级财政补偿资金为一次性发放,不足部分申请济源财政解决。

第三部分: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后续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济源野生动物资源非食用性利用工作,对新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严格审核其繁育目的,坚决杜绝以食用为目的繁育禁止食用的物种,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监督工作。

第四部分:加强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大意义,做好处置补偿工作政策解读,确保本次补偿政策宣传到户,排除化解矛盾纠纷。

三、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起草过程中,书面征求了局有关科室意见,会议口头征求了各镇农业服务中心意见,取得了各方面的同意和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底部栏目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林业局 电话:0391-6913100

地址: 河南省济源市黄河大道西段 备案号: 豫ICP备2022021976号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49号 网站标识码:419001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