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26/2022-00141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机关:
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标  题:
​ 示范区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示范区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2年,林业局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结合林业实际,多措并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林业法治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显著大幅优化。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一是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法制部门及时制定2022年学法计划,做到时间、地点、内容、人员、效果五落实,确保学法不走形式,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水平。二是举办线上培训活动。通过中国法学会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省林业局举办行政执法线上培训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线上法治培训。通过专家学者高水平的授课,更高层次地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三是举办线下授课活动。邀请党校老师就依法治国历史沿革,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来我局授课。经过系列培训,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二、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把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后监管上来。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引入信用承诺,成功推动了15立方米商品林林木采伐和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开展告知承诺制。2022年办理告知承诺林木采伐92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5件。随后开展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虚假承诺案件。二是承接经济社会管理权限。2022年已对省林业局下放的5项经济管理权限完成承接。为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林业局建立了完善的承接机制并主动向社会公开下放事项。目前,5项经济管理权限已经顺利开展业务办理工作。三是承接委托事项。根据《河南省林业局公告》(2022年第6号)精神,委托我局承担原由省林业局实施的建设项目(除风电、光伏电站建设和勘查、开采矿藏项目外)长期使用林地1公顷以下(除使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林地外)的审核,期限自2022年10月1日自2023年10月1日。该公告已及时公布于林业局部门网站。

三、全面有效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利用“信用济源”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上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信息,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公开。通过录入数据,为信用监管打下基础二是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2022年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建立种苗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对涉林企业建立信用等级库,将林地占用检查和林木种苗质量检查作为重点监管事项。开展“双随机、一抽查”工作5次,抽查企业33家,未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下一步将探索建立跨区域协同抽查机制。开展林木采伐信用监管10余次,未发现违规承诺案件。互联网+监管数据覆盖率达到100%。三是为“两法衔接”平台提供数据支撑。为落实行刑衔接机制,避免以罚代刑,促进执法数据共享。2022年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8件。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为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梳理红头文件191件,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不存在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措施。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网站公示了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执法流程等信息强化事前公开;通过向行政相对人亮证执法、出具文书、告知权利义务等方式规范事中公示;通过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发布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利用窗口平台公示材料范本、岗位职责、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事后公开。2022上半年,林业局对外公开行政执法决定1249件,公示处罚文书24件。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制定《林业局音像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明确音像记录环节、记录方式、如何存档等内容。2022上半年制作音像记录19个,完成全过程记录5个。林业综合执法支队配备执法记录仪16个,一线执法队员保证人手一个,达到一级配备标准。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林业局实行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2022上半年法律顾问参与案卷审核10起,参与合同审核15件。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林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林木种苗站、森防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对种苗市场、野味饭店、花鸟市场开展了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假冒伪劣种子、食用野味等重点领域的专项行动。检查种苗企业10家,饭店5个,交易市场2个,没收野兔2只,收缴作案工具1个。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行政调解、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机制。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作为重点领域开展融入工作。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2年建立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列明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完成行政指导10余次,建立不予行政处罚案例2个,行政调解案例1个,服务市级重点项目1个。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灵活运用新媒体、新渠道开展林业法治宣传。全面拍摄法治微动漫1部,发放宣传彩页万余份,赠品5千份,惠及群众上万人。开展以案释法集中宣传活动2次,开展涉林企业座谈会1次。宣传法律包含《宪法》《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种子法》等重点行业法规。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民事争议和行政纠纷。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林业局行政调解委员会”,实现“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办公经费”五落实。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专职调解员5人,兼职调解员3人。二是化解矛盾纠纷。梳理行政调解清单4项,对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全覆盖。针对多发的行政裁量权争议、林地承包纠纷、林木权属纠纷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开展调解。三是探索行政调解“三融入”机制。制定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清单5项,制定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告知引导书6项。建立行政调解典型案例1个,化解民事纠纷3次。四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为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梳理行政裁决事项2个,涉及林草裁决和植物新品种裁决。开展行政裁决培训1次,下乡宣传3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行政裁决能力。

2022年,林业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尤其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方面迈上了新台阶。建立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建立不予行政处罚案例2个,行政调解案例1个,化解民事纠纷3次。灵活运用示范、引导、约谈、规劝等行政指导方式融入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过程。为进一步提高法律遵从度和群众满意度,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林业局在新的一年将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在进一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方面下硬功夫,持续开展行政调解、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过程,建立林业经验,传播时代强音。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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